日前,深圳市信息服务业区块链协会在深圳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组织召开了区块链立法研讨会,开启元宇宙信任机制的立法研究。这是深圳继发布国内首批元宇宙标准之后,助力元宇宙发展的又一大招。
随着元宇宙概念的不断普及,人们对区块链的认知也在不断加深,产业革新的深刻影响不断衍生出新的生态。“什么是区块链企业?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元宇宙产业如何界定?”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曾月英提出,“首先应确定区块链立法针对的对象”。区块链是底层技术和基本逻辑,就其本质而言,很难以一个行业对其进行框定。“区块链不属于单一行业,它和其他行业紧密相关,”深圳市时代新经济发展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嵇祥霁认为,“区块链立法具有独立的立法意义,不仅是对《深圳经济特区数字经济产业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以及《深圳数据条例》的有力补充,且区块链技术本身就是体现了分布式数据存储、点对点传输以及共识机制、加密算法、智能合约等诸多特点,是计算机技术的新型应用;区块链立法中要体现区块链它是从网络性、开放性、基础性及其他价值出发,更多体现为区块链的赋能百行百业的功能,以及区块链+特定行业而产生的附加价值、延伸价值。”